2007/04/08 | 《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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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一问世,立刻引起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普遍关注。著名小说家萨克雷曾写信给出版商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这是我能一连几天读而不厌的第一部英国小说。”1847年10月出版的《西敏寺评论》载文称:“这(指《简·爱》)无疑是本季度的最佳小说……值得读者再仔细地重读一遍。”鉴于评论界的推荐,读者争先恐后地阅读这部小说,致使第一版很快就销售一空,不久便出了第二版。《简·爱》问世之际,既是一部受行家称道的杰作,又是一部受大众欢迎的“畅销书”。
《简·爱》的副标题为“一部自传”,故事情节由女主人公简·爱以第一人称“我”加以叙述,其内容大体如下:
我出生于一个穷苦牧师家庭。幼年时,父母因伤寒病相继去世,我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在那里,我度过了10年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里德太太又把我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长是个冷酷无情的伪君子,用种种方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我也受到过他多次无理惩罚。我从孤儿院毕业后,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我对那里的生活厌烦透了,便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去当家庭教师。我发现庄园主人罗切斯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表面上盛气凌人,但内心似乎很痛苦。他很神秘,而正因为神秘,我渐渐地对他感兴趣,甚至爱上了他。桑菲尔德庄园也很神秘,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夜里突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声;罗切斯特的卧室莫名其妙地着火……罗切斯特突然向我求婚,我接受了。但是,正当我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说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我惊恐万状。罗切斯特便把我们带到庄园三楼的一间密室,里面关着罗切斯特的妻子——一个疯女人。我这才知道,庄园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这个疯女人干的。罗切斯特解释说,法律不许他离婚,所以他一直瞒着我。可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婚呢?于是我悲痛地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我一路乞讨,有个叫圣·约翰的牧师收留了我。不久,圣·约翰向我求婚,要我成为他的帮手,一起去传道,但我拒绝了。他是个好人,可我要的是爱情。况且,我心里仍思念着罗切斯特。于是我就回到桑菲尔德庄园。但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邻居告诉我,几个月前,那个疯女人放了火,庄园被毁,她自己也被烧死。罗切斯特为了救妻子,眼睛被烧瞎,还伤了一只手,现在住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了。我随即去找他,并决定嫁给他。就这样,我们结了婚。两年后,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也治好了。
从以上简单的故事梗概中即可看出,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时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甚至18世纪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譬如,小说中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被表现为一种超社会的神奇激情,这显然具有浪漫色彩;而桑菲尔德庄园则被描写得既阴森又神秘,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哥特式小说中幽灵出没的城堡。有材料表明,夏洛蒂·勃朗特从小就喜欢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所以其影响便很自然地在她的创作中显露出来。
但是,尽管有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的成分,《简·爱》从总体上说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原因有二:一是小说塑造了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两个具有社会典型意义的人物;二是除桑菲尔德庄园之外,小说中的其他环境描写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典型性。
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前曾对妹妹艾米莉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这一点她确实做到了,而且还不止于此。
首先,简·爱是个平民女子形象,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不再是传统小说中那种无病呻吟的上流社会的小姐,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这在当时确属新型。
其次,这一形象代表着19世纪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欧美女性运动,表达了来自女性、尤其是出身贫寒的平民女性内心的强烈愿望,即:要求和男子平等;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尊严,以及自由表现自己的爱憎。譬如,她大胆地爱上贵族罗切斯特,而当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又果断地离开了他,不像传统的下层女子那样,甘愿充当上流社会男子的情妇甚至玩物;后来当爱上帝胜过爱人类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又断然拒绝,并不执念于感激之情而委屈顺从;最后当罗切斯特的妻子死后,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她却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所有这些,都显示出简·爱对女性人格尊严的追求,而这种对女性自身人格尊严和独立性的追求,正是当时处于觉醒之中的新型女性的特征。
再次,由于简·爱忠于理想,这势必与传统社会发生冲突,因此她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这不仅表现在恋爱和婚姻方面她敢于冲破阶级鸿沟和蔑视社会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譬如,她大胆反抗当时的家庭教育和所谓的“学校教育”:在里德太太那里,她拒不做小绵羊式的“好姑娘”,而在孤儿院里,又多次顶撞蛮横无理的院长和学监,即便遭到无情惩罚也不屈服。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她也是个大胆的反抗者:她不愿嫁给圣·约翰,因为她认为上帝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当圣·约翰责备她不爱上帝时,她很干脆地回答说,她只相信能为人间带来幸福的上帝。这种对传统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怀疑和抗拒态度,充分反映出新型女性与传统社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表现出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
如果说简·爱是觉醒的新型女性的典型的话,那么,罗切斯特则是一个典型的叛逆贵族的形象。他虽然拥有地位和家产,但他仍无法摆脱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说是因为他有一个发疯的妻子,不如说是因为他对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感到极度的厌烦。他愤世嫉俗,故意盛气凌人,以此来表现他和周围一切的格格不入。他想摆脱这一切而使生活更为生气勃勃,却又苦于无处寻找这样的生活。他虽在家里开舞会接待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但又对她们嗤之以鼻。而当简·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却从这个相貌平凡的下层女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简·爱有理想,有追求,而且对生活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就是新型女性的魅力所在。于是,他不顾贵族社会的习俗,很快就爱上了简·爱,而且希望和她结合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但是,只要他发疯的妻子存在,他的愿望就无法实现。因为简·爱不会屈从。反之,如果简·爱屈从于他,那么简·爱也就失去了新型女性的全部魅力。这里,疯女人可以说是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只有当“它”自己毁灭了自己之后,罗切斯特才能最终获得“解放”,才能与简·爱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
就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简·爱》中的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姨妈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夏洛蒂·勃朗特自己进过为穷人开办的寄宿学校,那里虽不是孤儿院,但情形大体相同,因此她对当时英国所谓的“儿童教育”有着切身体会。这种“教育”实质上是摧残儿童,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就是通过对罗沃德孤儿院的描写,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虽然对这一丑恶现实的揭露并非夏洛蒂·勃朗特一人所为,如在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描写,但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又饱含着强烈情感,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更为细腻、真实和动人,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露和控诉。
就小说艺术而言,《简·爱》最大的特点是人物的个性化。简·爱不仅具有新型女性的共性,同时又极具个性。如果没有丰满的个性,或者说共性不是从个性中表现出来的话,那么简·爱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的个性是:聪明而谦逊、倔强而善良、沉静而热烈。这些个性特点既表现在简·爱的童年生活中,如她在孤儿院里因不服“管教”而受罚,等等;同时也在她和罗切斯特的关系中强烈地表现出来,如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奴颜婢膝,但又极其理智而有教养;她多次陷入理智与感情的矛盾,从理智压抑感情,到感情迸发,又到理智与感情趋于统一,经过一系列内心冲突之后,才真正体现出她崇高、优美而感人的性格特征。同样,罗切斯特的个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夏洛蒂·勃朗特显然在这个人物身上使用了“内外对照法”,即:他傲慢的外表和温柔的内心构成对照。随着简·爱逐渐透过他的外表了解到他的内心,逐渐从怕他到最后爱他,他的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吸引人。这样不仅使他们曲折而有点离奇的爱情显得非常可信,同时也使读者为他们的命运所感动。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尽管小说中对桑菲尔德庄园的描写带有俗套的哥特式小说痕迹,小说的大团圆结局也似有庸俗之嫌,但那是当时读者的嗜好,夏洛蒂·勃朗特不可能不考虑读者的这种普遍要求。总之,《简·爱》是一部反映19世纪英国现实生活的不可多得的艺术杰作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一问世,立刻引起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普遍关注。著名小说家萨克雷曾写信给出版商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这是我能一连几天读而不厌的第一部英国小说。”1847年10月出版的《西敏寺评论》载文称:“这(指《简·爱》)无疑是本季度的最佳小说……值得读者再仔细地重读一遍。”鉴于评论界的推荐,读者争先恐后地阅读这部小说,致使第一版很快就销售一空,不久便出了第二版。《简·爱》问世之际,既是一部受行家称道的杰作,又是一部受大众欢迎的“畅销书”。
《简·爱》的副标题为“一部自传”,故事情节由女主人公简·爱以第一人称“我”加以叙述,其内容大体如下:
我出生于一个穷苦牧师家庭。幼年时,父母因伤寒病相继去世,我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在那里,我度过了10年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里德太太又把我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长是个冷酷无情的伪君子,用种种方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我也受到过他多次无理惩罚。我从孤儿院毕业后,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我对那里的生活厌烦透了,便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去当家庭教师。我发现庄园主人罗切斯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表面上盛气凌人,但内心似乎很痛苦。他很神秘,而正因为神秘,我渐渐地对他感兴趣,甚至爱上了他。桑菲尔德庄园也很神秘,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夜里突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声;罗切斯特的卧室莫名其妙地着火……罗切斯特突然向我求婚,我接受了。但是,正当我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说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我惊恐万状。罗切斯特便把我们带到庄园三楼的一间密室,里面关着罗切斯特的妻子——一个疯女人。我这才知道,庄园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这个疯女人干的。罗切斯特解释说,法律不许他离婚,所以他一直瞒着我。可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婚呢?于是我悲痛地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我一路乞讨,有个叫圣·约翰的牧师收留了我。不久,圣·约翰向我求婚,要我成为他的帮手,一起去传道,但我拒绝了。他是个好人,可我要的是爱情。况且,我心里仍思念着罗切斯特。于是我就回到桑菲尔德庄园。但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邻居告诉我,几个月前,那个疯女人放了火,庄园被毁,她自己也被烧死。罗切斯特为了救妻子,眼睛被烧瞎,还伤了一只手,现在住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了。我随即去找他,并决定嫁给他。就这样,我们结了婚。两年后,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也治好了。
从以上简单的故事梗概中即可看出,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时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甚至18世纪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譬如,小说中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被表现为一种超社会的神奇激情,这显然具有浪漫色彩;而桑菲尔德庄园则被描写得既阴森又神秘,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哥特式小说中幽灵出没的城堡。有材料表明,夏洛蒂·勃朗特从小就喜欢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所以其影响便很自然地在她的创作中显露出来。
但是,尽管有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的成分,《简·爱》从总体上说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原因有二:一是小说塑造了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两个具有社会典型意义的人物;二是除桑菲尔德庄园之外,小说中的其他环境描写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典型性。
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前曾对妹妹艾米莉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这一点她确实做到了,而且还不止于此。
首先,简·爱是个平民女子形象,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不再是传统小说中那种无病呻吟的上流社会的小姐,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这在当时确属新型。
其次,这一形象代表着19世纪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欧美女性运动,表达了来自女性、尤其是出身贫寒的平民女性内心的强烈愿望,即:要求和男子平等;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尊严,以及自由表现自己的爱憎。譬如,她大胆地爱上贵族罗切斯特,而当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又果断地离开了他,不像传统的下层女子那样,甘愿充当上流社会男子的情妇甚至玩物;后来当爱上帝胜过爱人类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又断然拒绝,并不执念于感激之情而委屈顺从;最后当罗切斯特的妻子死后,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她却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所有这些,都显示出简·爱对女性人格尊严的追求,而这种对女性自身人格尊严和独立性的追求,正是当时处于觉醒之中的新型女性的特征。
再次,由于简·爱忠于理想,这势必与传统社会发生冲突,因此她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这不仅表现在恋爱和婚姻方面她敢于冲破阶级鸿沟和蔑视社会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譬如,她大胆反抗当时的家庭教育和所谓的“学校教育”:在里德太太那里,她拒不做小绵羊式的“好姑娘”,而在孤儿院里,又多次顶撞蛮横无理的院长和学监,即便遭到无情惩罚也不屈服。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她也是个大胆的反抗者:她不愿嫁给圣·约翰,因为她认为上帝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当圣·约翰责备她不爱上帝时,她很干脆地回答说,她只相信能为人间带来幸福的上帝。这种对传统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怀疑和抗拒态度,充分反映出新型女性与传统社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表现出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
如果说简·爱是觉醒的新型女性的典型的话,那么,罗切斯特则是一个典型的叛逆贵族的形象。他虽然拥有地位和家产,但他仍无法摆脱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说是因为他有一个发疯的妻子,不如说是因为他对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感到极度的厌烦。他愤世嫉俗,故意盛气凌人,以此来表现他和周围一切的格格不入。他想摆脱这一切而使生活更为生气勃勃,却又苦于无处寻找这样的生活。他虽在家里开舞会接待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但又对她们嗤之以鼻。而当简·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却从这个相貌平凡的下层女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简·爱有理想,有追求,而且对生活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就是新型女性的魅力所在。于是,他不顾贵族社会的习俗,很快就爱上了简·爱,而且希望和她结合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但是,只要他发疯的妻子存在,他的愿望就无法实现。因为简·爱不会屈从。反之,如果简·爱屈从于他,那么简·爱也就失去了新型女性的全部魅力。这里,疯女人可以说是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只有当“它”自己毁灭了自己之后,罗切斯特才能最终获得“解放”,才能与简·爱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
就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简·爱》中的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姨妈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夏洛蒂·勃朗特自己进过为穷人开办的寄宿学校,那里虽不是孤儿院,但情形大体相同,因此她对当时英国所谓的“儿童教育”有着切身体会。这种“教育”实质上是摧残儿童,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就是通过对罗沃德孤儿院的描写,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虽然对这一丑恶现实的揭露并非夏洛蒂·勃朗特一人所为,如在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描写,但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又饱含着强烈情感,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更为细腻、真实和动人,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露和控诉。
就小说艺术而言,《简·爱》最大的特点是人物的个性化。简·爱不仅具有新型女性的共性,同时又极具个性。如果没有丰满的个性,或者说共性不是从个性中表现出来的话,那么简·爱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的个性是:聪明而谦逊、倔强而善良、沉静而热烈。这些个性特点既表现在简·爱的童年生活中,如她在孤儿院里因不服“管教”而受罚,等等;同时也在她和罗切斯特的关系中强烈地表现出来,如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奴颜婢膝,但又极其理智而有教养;她多次陷入理智与感情的矛盾,从理智压抑感情,到感情迸发,又到理智与感情趋于统一,经过一系列内心冲突之后,才真正体现出她崇高、优美而感人的性格特征。同样,罗切斯特的个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夏洛蒂·勃朗特显然在这个人物身上使用了“内外对照法”,即:他傲慢的外表和温柔的内心构成对照。随着简·爱逐渐透过他的外表了解到他的内心,逐渐从怕他到最后爱他,他的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吸引人。这样不仅使他们曲折而有点离奇的爱情显得非常可信,同时也使读者为他们的命运所感动。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尽管小说中对桑菲尔德庄园的描写带有俗套的哥特式小说痕迹,小说的大团圆结局也似有庸俗之嫌,但那是当时读者的嗜好,夏洛蒂·勃朗特不可能不考虑读者的这种普遍要求。总之,《简·爱》是一部反映19世纪英国现实生活的不可多得的艺术杰作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一问世,立刻引起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普遍关注。著名小说家萨克雷曾写信给出版商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这是我能一连几天读而不厌的第一部英国小说。”1847年10月出版的《西敏寺评论》载文称:“这(指《简·爱》)无疑是本季度的最佳小说……值得读者再仔细地重读一遍。”鉴于评论界的推荐,读者争先恐后地阅读这部小说,致使第一版很快就销售一空,不久便出了第二版。《简·爱》问世之际,既是一部受行家称道的杰作,又是一部受大众欢迎的“畅销书”。
《简·爱》的副标题为“一部自传”,故事情节由女主人公简·爱以第一人称“我”加以叙述,其内容大体如下:
我出生于一个穷苦牧师家庭。幼年时,父母因伤寒病相继去世,我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在那里,我度过了10年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里德太太又把我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长是个冷酷无情的伪君子,用种种方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我也受到过他多次无理惩罚。我从孤儿院毕业后,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我对那里的生活厌烦透了,便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去当家庭教师。我发现庄园主人罗切斯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表面上盛气凌人,但内心似乎很痛苦。他很神秘,而正因为神秘,我渐渐地对他感兴趣,甚至爱上了他。桑菲尔德庄园也很神秘,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夜里突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声;罗切斯特的卧室莫名其妙地着火……罗切斯特突然向我求婚,我接受了。但是,正当我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说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我惊恐万状。罗切斯特便把我们带到庄园三楼的一间密室,里面关着罗切斯特的妻子——一个疯女人。我这才知道,庄园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这个疯女人干的。罗切斯特解释说,法律不许他离婚,所以他一直瞒着我。可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婚呢?于是我悲痛地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我一路乞讨,有个叫圣·约翰的牧师收留了我。不久,圣·约翰向我求婚,要我成为他的帮手,一起去传道,但我拒绝了。他是个好人,可我要的是爱情。况且,我心里仍思念着罗切斯特。于是我就回到桑菲尔德庄园。但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邻居告诉我,几个月前,那个疯女人放了火,庄园被毁,她自己也被烧死。罗切斯特为了救妻子,眼睛被烧瞎,还伤了一只手,现在住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了。我随即去找他,并决定嫁给他。就这样,我们结了婚。两年后,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也治好了。
从以上简单的故事梗概中即可看出,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时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甚至18世纪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譬如,小说中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被表现为一种超社会的神奇激情,这显然具有浪漫色彩;而桑菲尔德庄园则被描写得既阴森又神秘,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哥特式小说中幽灵出没的城堡。有材料表明,夏洛蒂·勃朗特从小就喜欢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所以其影响便很自然地在她的创作中显露出来。
但是,尽管有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的成分,《简·爱》从总体上说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原因有二:一是小说塑造了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两个具有社会典型意义的人物;二是除桑菲尔德庄园之外,小说中的其他环境描写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典型性。
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前曾对妹妹艾米莉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这一点她确实做到了,而且还不止于此。
首先,简·爱是个平民女子形象,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不再是传统小说中那种无病呻吟的上流社会的小姐,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这在当时确属新型。
其次,这一形象代表着19世纪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欧美女性运动,表达了来自女性、尤其是出身贫寒的平民女性内心的强烈愿望,即:要求和男子平等;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尊严,以及自由表现自己的爱憎。譬如,她大胆地爱上贵族罗切斯特,而当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又果断地离开了他,不像传统的下层女子那样,甘愿充当上流社会男子的情妇甚至玩物;后来当爱上帝胜过爱人类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又断然拒绝,并不执念于感激之情而委屈顺从;最后当罗切斯特的妻子死后,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她却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所有这些,都显示出简·爱对女性人格尊严的追求,而这种对女性自身人格尊严和独立性的追求,正是当时处于觉醒之中的新型女性的特征。
再次,由于简·爱忠于理想,这势必与传统社会发生冲突,因此她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这不仅表现在恋爱和婚姻方面她敢于冲破阶级鸿沟和蔑视社会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譬如,她大胆反抗当时的家庭教育和所谓的“学校教育”:在里德太太那里,她拒不做小绵羊式的“好姑娘”,而在孤儿院里,又多次顶撞蛮横无理的院长和学监,即便遭到无情惩罚也不屈服。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她也是个大胆的反抗者:她不愿嫁给圣·约翰,因为她认为上帝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当圣·约翰责备她不爱上帝时,她很干脆地回答说,她只相信能为人间带来幸福的上帝。这种对传统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怀疑和抗拒态度,充分反映出新型女性与传统社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表现出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
如果说简·爱是觉醒的新型女性的典型的话,那么,罗切斯特则是一个典型的叛逆贵族的形象。他虽然拥有地位和家产,但他仍无法摆脱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说是因为他有一个发疯的妻子,不如说是因为他对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感到极度的厌烦。他愤世嫉俗,故意盛气凌人,以此来表现他和周围一切的格格不入。他想摆脱这一切而使生活更为生气勃勃,却又苦于无处寻找这样的生活。他虽在家里开舞会接待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但又对她们嗤之以鼻。而当简·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却从这个相貌平凡的下层女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简·爱有理想,有追求,而且对生活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就是新型女性的魅力所在。于是,他不顾贵族社会的习俗,很快就爱上了简·爱,而且希望和她结合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但是,只要他发疯的妻子存在,他的愿望就无法实现。因为简·爱不会屈从。反之,如果简·爱屈从于他,那么简·爱也就失去了新型女性的全部魅力。这里,疯女人可以说是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只有当“它”自己毁灭了自己之后,罗切斯特才能最终获得“解放”,才能与简·爱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
就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简·爱》中的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姨妈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夏洛蒂·勃朗特自己进过为穷人开办的寄宿学校,那里虽不是孤儿院,但情形大体相同,因此她对当时英国所谓的“儿童教育”有着切身体会。这种“教育”实质上是摧残儿童,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就是通过对罗沃德孤儿院的描写,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虽然对这一丑恶现实的揭露并非夏洛蒂·勃朗特一人所为,如在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描写,但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又饱含着强烈情感,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更为细腻、真实和动人,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露和控诉。
就小说艺术而言,《简·爱》最大的特点是人物的个性化。简·爱不仅具有新型女性的共性,同时又极具个性。如果没有丰满的个性,或者说共性不是从个性中表现出来的话,那么简·爱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的个性是:聪明而谦逊、倔强而善良、沉静而热烈。这些个性特点既表现在简·爱的童年生活中,如她在孤儿院里因不服“管教”而受罚,等等;同时也在她和罗切斯特的关系中强烈地表现出来,如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奴颜婢膝,但又极其理智而有教养;她多次陷入理智与感情的矛盾,从理智压抑感情,到感情迸发,又到理智与感情趋于统一,经过一系列内心冲突之后,才真正体现出她崇高、优美而感人的性格特征。同样,罗切斯特的个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夏洛蒂·勃朗特显然在这个人物身上使用了“内外对照法”,即:他傲慢的外表和温柔的内心构成对照。随着简·爱逐渐透过他的外表了解到他的内心,逐渐从怕他到最后爱他,他的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吸引人。这样不仅使他们曲折而有点离奇的爱情显得非常可信,同时也使读者为他们的命运所感动。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尽管小说中对桑菲尔德庄园的描写带有俗套的哥特式小说痕迹,小说的大团圆结局也似有庸俗之嫌,但那是当时读者的嗜好,夏洛蒂·勃朗特不可能不考虑读者的这种普遍要求。总之,《简·爱》是一部反映19世纪英国现实生活的不可多得的艺术杰作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一问世,立刻引起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普遍关注。著名小说家萨克雷曾写信给出版商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这是我能一连几天读而不厌的第一部英国小说。”1847年10月出版的《西敏寺评论》载文称:“这(指《简·爱》)无疑是本季度的最佳小说……值得读者再仔细地重读一遍。”鉴于评论界的推荐,读者争先恐后地阅读这部小说,致使第一版很快就销售一空,不久便出了第二版。《简·爱》问世之际,既是一部受行家称道的杰作,又是一部受大众欢迎的“畅销书”。
《简·爱》的副标题为“一部自传”,故事情节由女主人公简·爱以第一人称“我”加以叙述,其内容大体如下:
我出生于一个穷苦牧师家庭。幼年时,父母因伤寒病相继去世,我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在那里,我度过了10年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里德太太又把我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长是个冷酷无情的伪君子,用种种方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我也受到过他多次无理惩罚。我从孤儿院毕业后,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我对那里的生活厌烦透了,便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去当家庭教师。我发现庄园主人罗切斯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表面上盛气凌人,但内心似乎很痛苦。他很神秘,而正因为神秘,我渐渐地对他感兴趣,甚至爱上了他。桑菲尔德庄园也很神秘,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夜里突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声;罗切斯特的卧室莫名其妙地着火……罗切斯特突然向我求婚,我接受了。但是,正当我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说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我惊恐万状。罗切斯特便把我们带到庄园三楼的一间密室,里面关着罗切斯特的妻子——一个疯女人。我这才知道,庄园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这个疯女人干的。罗切斯特解释说,法律不许他离婚,所以他一直瞒着我。可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婚呢?于是我悲痛地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我一路乞讨,有个叫圣·约翰的牧师收留了我。不久,圣·约翰向我求婚,要我成为他的帮手,一起去传道,但我拒绝了。他是个好人,可我要的是爱情。况且,我心里仍思念着罗切斯特。于是我就回到桑菲尔德庄园。但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邻居告诉我,几个月前,那个疯女人放了火,庄园被毁,她自己也被烧死。罗切斯特为了救妻子,眼睛被烧瞎,还伤了一只手,现在住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了。我随即去找他,并决定嫁给他。就这样,我们结了婚。两年后,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也治好了。
从以上简单的故事梗概中即可看出,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时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甚至18世纪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譬如,小说中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被表现为一种超社会的神奇激情,这显然具有浪漫色彩;而桑菲尔德庄园则被描写得既阴森又神秘,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哥特式小说中幽灵出没的城堡。有材料表明,夏洛蒂·勃朗特从小就喜欢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所以其影响便很自然地在她的创作中显露出来。
但是,尽管有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的成分,《简·爱》从总体上说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原因有二:一是小说塑造了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两个具有社会典型意义的人物;二是除桑菲尔德庄园之外,小说中的其他环境描写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典型性。
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前曾对妹妹艾米莉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这一点她确实做到了,而且还不止于此。
首先,简·爱是个平民女子形象,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不再是传统小说中那种无病呻吟的上流社会的小姐,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这在当时确属新型。
其次,这一形象代表着19世纪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欧美女性运动,表达了来自女性、尤其是出身贫寒的平民女性内心的强烈愿望,即:要求和男子平等;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尊严,以及自由表现自己的爱憎。譬如,她大胆地爱上贵族罗切斯特,而当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又果断地离开了他,不像传统的下层女子那样,甘愿充当上流社会男子的情妇甚至玩物;后来当爱上帝胜过爱人类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又断然拒绝,并不执念于感激之情而委屈顺从;最后当罗切斯特的妻子死后,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她却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所有这些,都显示出简·爱对女性人格尊严的追求,而这种对女性自身人格尊严和独立性的追求,正是当时处于觉醒之中的新型女性的特征。
再次,由于简·爱忠于理想,这势必与传统社会发生冲突,因此她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这不仅表现在恋爱和婚姻方面她敢于冲破阶级鸿沟和蔑视社会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譬如,她大胆反抗当时的家庭教育和所谓的“学校教育”:在里德太太那里,她拒不做小绵羊式的“好姑娘”,而在孤儿院里,又多次顶撞蛮横无理的院长和学监,即便遭到无情惩罚也不屈服。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她也是个大胆的反抗者:她不愿嫁给圣·约翰,因为她认为上帝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当圣·约翰责备她不爱上帝时,她很干脆地回答说,她只相信能为人间带来幸福的上帝。这种对传统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怀疑和抗拒态度,充分反映出新型女性与传统社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表现出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
如果说简·爱是觉醒的新型女性的典型的话,那么,罗切斯特则是一个典型的叛逆贵族的形象。他虽然拥有地位和家产,但他仍无法摆脱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说是因为他有一个发疯的妻子,不如说是因为他对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感到极度的厌烦。他愤世嫉俗,故意盛气凌人,以此来表现他和周围一切的格格不入。他想摆脱这一切而使生活更为生气勃勃,却又苦于无处寻找这样的生活。他虽在家里开舞会接待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但又对她们嗤之以鼻。而当简·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却从这个相貌平凡的下层女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简·爱有理想,有追求,而且对生活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就是新型女性的魅力所在。于是,他不顾贵族社会的习俗,很快就爱上了简·爱,而且希望和她结合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但是,只要他发疯的妻子存在,他的愿望就无法实现。因为简·爱不会屈从。反之,如果简·爱屈从于他,那么简·爱也就失去了新型女性的全部魅力。这里,疯女人可以说是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只有当“它”自己毁灭了自己之后,罗切斯特才能最终获得“解放”,才能与简·爱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
就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简·爱》中的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姨妈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夏洛蒂·勃朗特自己进过为穷人开办的寄宿学校,那里虽不是孤儿院,但情形大体相同,因此她对当时英国所谓的“儿童教育”有着切身体会。这种“教育”实质上是摧残儿童,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就是通过对罗沃德孤儿院的描写,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虽然对这一丑恶现实的揭露并非夏洛蒂·勃朗特一人所为,如在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描写,但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又饱含着强烈情感,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更为细腻、真实和动人,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露和控诉。
就小说艺术而言,《简·爱》最大的特点是人物的个性化。简·爱不仅具有新型女性的共性,同时又极具个性。如果没有丰满的个性,或者说共性不是从个性中表现出来的话,那么简·爱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的个性是:聪明而谦逊、倔强而善良、沉静而热烈。这些个性特点既表现在简·爱的童年生活中,如她在孤儿院里因不服“管教”而受罚,等等;同时也在她和罗切斯特的关系中强烈地表现出来,如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奴颜婢膝,但又极其理智而有教养;她多次陷入理智与感情的矛盾,从理智压抑感情,到感情迸发,又到理智与感情趋于统一,经过一系列内心冲突之后,才真正体现出她崇高、优美而感人的性格特征。同样,罗切斯特的个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夏洛蒂·勃朗特显然在这个人物身上使用了“内外对照法”,即:他傲慢的外表和温柔的内心构成对照。随着简·爱逐渐透过他的外表了解到他的内心,逐渐从怕他到最后爱他,他的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吸引人。这样不仅使他们曲折而有点离奇的爱情显得非常可信,同时也使读者为他们的命运所感动。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尽管小说中对桑菲尔德庄园的描写带有俗套的哥特式小说痕迹,小说的大团圆结局也似有庸俗之嫌,但那是当时读者的嗜好,夏洛蒂·勃朗特不可能不考虑读者的这种普遍要求。总之,《简·爱》是一部反映19世纪英国现实生活的不可多得的艺术杰作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一问世,立刻引起当时英国文学界的普遍关注。著名小说家萨克雷曾写信给出版商说:“《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这是我能一连几天读而不厌的第一部英国小说。”1847年10月出版的《西敏寺评论》载文称:“这(指《简·爱》)无疑是本季度的最佳小说……值得读者再仔细地重读一遍。”鉴于评论界的推荐,读者争先恐后地阅读这部小说,致使第一版很快就销售一空,不久便出了第二版。《简·爱》问世之际,既是一部受行家称道的杰作,又是一部受大众欢迎的“畅销书”。
《简·爱》的副标题为“一部自传”,故事情节由女主人公简·爱以第一人称“我”加以叙述,其内容大体如下:
我出生于一个穷苦牧师家庭。幼年时,父母因伤寒病相继去世,我被送到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在那里,我度过了10年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里德太太又把我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长是个冷酷无情的伪君子,用种种方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我也受到过他多次无理惩罚。我从孤儿院毕业后,留在那里做了两年教师,但我对那里的生活厌烦透了,便应聘到桑菲尔德庄园去当家庭教师。我发现庄园主人罗切斯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他表面上盛气凌人,但内心似乎很痛苦。他很神秘,而正因为神秘,我渐渐地对他感兴趣,甚至爱上了他。桑菲尔德庄园也很神秘,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夜里突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声;罗切斯特的卧室莫名其妙地着火……罗切斯特突然向我求婚,我接受了。但是,正当我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说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我惊恐万状。罗切斯特便把我们带到庄园三楼的一间密室,里面关着罗切斯特的妻子——一个疯女人。我这才知道,庄园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是这个疯女人干的。罗切斯特解释说,法律不许他离婚,所以他一直瞒着我。可是我怎么能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婚呢?于是我悲痛地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我一路乞讨,有个叫圣·约翰的牧师收留了我。不久,圣·约翰向我求婚,要我成为他的帮手,一起去传道,但我拒绝了。他是个好人,可我要的是爱情。况且,我心里仍思念着罗切斯特。于是我就回到桑菲尔德庄园。但是,那里已成一片废墟。邻居告诉我,几个月前,那个疯女人放了火,庄园被毁,她自己也被烧死。罗切斯特为了救妻子,眼睛被烧瞎,还伤了一只手,现在住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了。我随即去找他,并决定嫁给他。就这样,我们结了婚。两年后,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也治好了。
从以上简单的故事梗概中即可看出,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时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甚至18世纪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譬如,小说中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被表现为一种超社会的神奇激情,这显然具有浪漫色彩;而桑菲尔德庄园则被描写得既阴森又神秘,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哥特式小说中幽灵出没的城堡。有材料表明,夏洛蒂·勃朗特从小就喜欢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所以其影响便很自然地在她的创作中显露出来。
但是,尽管有浪漫小说和哥特式小说的成分,《简·爱》从总体上说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原因有二:一是小说塑造了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两个具有社会典型意义的人物;二是除桑菲尔德庄园之外,小说中的其他环境描写不仅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典型性。
夏洛蒂·勃朗特在写《简·爱》前曾对妹妹艾米莉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这一点她确实做到了,而且还不止于此。
首先,简·爱是个平民女子形象,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孤儿和一个家庭女教师,不再是传统小说中那种无病呻吟的上流社会的小姐,以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这在当时确属新型。
其次,这一形象代表着19世纪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欧美女性运动,表达了来自女性、尤其是出身贫寒的平民女性内心的强烈愿望,即:要求和男子平等;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尊严,以及自由表现自己的爱憎。譬如,她大胆地爱上贵族罗切斯特,而当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后,她又果断地离开了他,不像传统的下层女子那样,甘愿充当上流社会男子的情妇甚至玩物;后来当爱上帝胜过爱人类的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又断然拒绝,并不执念于感激之情而委屈顺从;最后当罗切斯特的妻子死后,虽然罗切斯特已双目失明,她却主动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情。所有这些,都显示出简·爱对女性人格尊严的追求,而这种对女性自身人格尊严和独立性的追求,正是当时处于觉醒之中的新型女性的特征。
再次,由于简·爱忠于理想,这势必与传统社会发生冲突,因此她又是一个反抗者的形象。这不仅表现在恋爱和婚姻方面她敢于冲破阶级鸿沟和蔑视社会习俗,而且还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譬如,她大胆反抗当时的家庭教育和所谓的“学校教育”:在里德太太那里,她拒不做小绵羊式的“好姑娘”,而在孤儿院里,又多次顶撞蛮横无理的院长和学监,即便遭到无情惩罚也不屈服。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她也是个大胆的反抗者:她不愿嫁给圣·约翰,因为她认为上帝并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当圣·约翰责备她不爱上帝时,她很干脆地回答说,她只相信能为人间带来幸福的上帝。这种对传统教育以及宗教信仰的怀疑和抗拒态度,充分反映出新型女性与传统社会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表现出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
如果说简·爱是觉醒的新型女性的典型的话,那么,罗切斯特则是一个典型的叛逆贵族的形象。他虽然拥有地位和家产,但他仍无法摆脱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说是因为他有一个发疯的妻子,不如说是因为他对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感到极度的厌烦。他愤世嫉俗,故意盛气凌人,以此来表现他和周围一切的格格不入。他想摆脱这一切而使生活更为生气勃勃,却又苦于无处寻找这样的生活。他虽在家里开舞会接待那些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但又对她们嗤之以鼻。而当简·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却从这个相貌平凡的下层女子身上看到了希望。因为简·爱有理想,有追求,而且对生活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就是新型女性的魅力所在。于是,他不顾贵族社会的习俗,很快就爱上了简·爱,而且希望和她结合并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但是,只要他发疯的妻子存在,他的愿望就无法实现。因为简·爱不会屈从。反之,如果简·爱屈从于他,那么简·爱也就失去了新型女性的全部魅力。这里,疯女人可以说是贵族社会的一种象征,只有当“它”自己毁灭了自己之后,罗切斯特才能最终获得“解放”,才能与简·爱结合而创造一种全新的生活。
就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简·爱》中的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姨妈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夏洛蒂·勃朗特自己进过为穷人开办的寄宿学校,那里虽不是孤儿院,但情形大体相同,因此她对当时英国所谓的“儿童教育”有着切身体会。这种“教育”实质上是摧残儿童,而这一切,在小说中就是通过对罗沃德孤儿院的描写,集中地表现了出来。虽然对这一丑恶现实的揭露并非夏洛蒂·勃朗特一人所为,如在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中也有类似描写,但在《简·爱》中,夏洛蒂·勃朗特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又饱含着强烈情感,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更为细腻、真实和动人,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露和控诉。
就小说艺术而言,《简·爱》最大的特点是人物的个性化。简·爱不仅具有新型女性的共性,同时又极具个性。如果没有丰满的个性,或者说共性不是从个性中表现出来的话,那么简·爱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不朽的形象。简·爱的个性是:聪明而谦逊、倔强而善良、沉静而热烈。这些个性特点既表现在简·爱的童年生活中,如她在孤儿院里因不服“管教”而受罚,等等;同时也在她和罗切斯特的关系中强烈地表现出来,如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奴颜婢膝,但又极其理智而有教养;她多次陷入理智与感情的矛盾,从理智压抑感情,到感情迸发,又到理智与感情趋于统一,经过一系列内心冲突之后,才真正体现出她崇高、优美而感人的性格特征。同样,罗切斯特的个性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夏洛蒂·勃朗特显然在这个人物身上使用了“内外对照法”,即:他傲慢的外表和温柔的内心构成对照。随着简·爱逐渐透过他的外表了解到他的内心,逐渐从怕他到最后爱他,他的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吸引人。这样不仅使他们曲折而有点离奇的爱情显得非常可信,同时也使读者为他们的命运所感动。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尽管小说中对桑菲尔德庄园的描写带有俗套的哥特式小说痕迹,小说的大团圆结局也似有庸俗之嫌,但那是当时读者的嗜好,夏洛蒂·勃朗特不可能不考虑读者的这种普遍要求。总之,《简·爱》是一部反映19世纪英国现实生活的不可多得的艺术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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